教務處註冊組 通知 – 學分抵免辦理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生抵免學分」申請作業

主旨: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生抵免學分」申請作業,即日起至113年9月13日止受理申請,由於須各系(所)及教學單位等協助配合,請惠予轉知 貴系符合規定之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說明:

  • 一、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
  • 二、本校抵免學分有關事宜公告於教務處網頁(進入方式→教務處網頁→教務業務流程→「學生抵免學分作業」(網址: http://aa.npust.edu.tw/Credit/103_2/Credit.html),請各系(所、學程)可將該網頁連至 貴系(所、學程)網站,並請轉知學生上網詳閲並下載申請表,於規定時程內依課程屬性,送交相關單位審核。
  • 三、為利學生抵免校定必修課程,本組特邀審查老師訂11396(上午9:00至下午4:00)統一在圖書與會展館地下室拼創實驗室,請轉知學生務必配合,但系院等專業課程仍須回所屬系辦理
  • 學生抵免「校訂必修課程學分」若同時抵免「院訂及系專業課程」,請提醒學生「校訂必修課程學分申請表」 「校訂必修課程學分申請表」須合併交由所屬系,不可分開繳交請轉知學生配合。
  • 五、另有關「運算思維與資訊科技應用」、「化學」、「物理」及「微積分」等科目除公告由本系審查外應由教學小組指定教師審查請各系轉知學生注意並配合
  • 本校校定必修「生活服務教育」依教育部規範予以廢止113-1學期開始實施並溯及既往適用全校學士班學生業經113719日召開「檢討115-118學年度校定必修課程規劃事宜會議」討論通過。
  • 七、依抵免作業程序,負責審查單位,須組成審查小組或系務會議,於學生申請時告知或公告審查日期,避免學生在不知的狀況下往返奔跑,引起不必要之爭擾。
  • 八、農園系學分抵免,依授課老師意見為先,後經學校簽准,始可承認抵免學分。_農園系授課老師一覽_:請至 農園系網>> (上)學生專區>> 辦法表單 >>  新生入學資訊 中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