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生抵免學分」申請作業
主旨: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生抵免學分」申請作業,即日起至113年9月13日止受理申請,由於須各系(所)及教學單位等協助配合,請惠予轉知 貴系符合規定之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說明:
- 一、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
- 二、本校抵免學分有關事宜公告於教務處網頁(進入方式→教務處網頁→教務業務流程→「學生抵免學分作業」(網址: http://aa.npust.edu.tw/Credit/103_2/Credit.html),請各系(所、學程)可將該網頁連至 貴系(所、學程)網站,並請轉知學生上網詳閲並下載申請表,於規定時程內依課程屬性,送交相關單位審核。
- 三、為利學生抵免校定必修課程,本組特邀審查老師訂於113年9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4:00),統一在圖書與會展館地下室–拼創實驗室,請轉知學生務必配合,但系院等專業課程仍須回所屬系辦理。
- 四、學生抵免「校訂必修課程學分」若同時抵免「院訂及系專業課程」,請提醒學生「校訂必修課程學分申請表」與 「校訂必修課程學分申請表」須合併交由所屬系,不可分開繳交,請轉知學生配合。
- 五、另有關「運算思維與資訊科技應用」、「化學」、「物理」及「微積分」等科目,除公告由本系審查外,應由教學小組指定教師審查,請各系轉知學生注意並配合。
- 六、本校校定必修「生活服務教育」,依教育部規範予以廢止,於113-1學期開始實施,並溯及既往,適用全校學士班學生,業經113年7月19日召開「檢討115-118學年度校定必修課程規劃事宜會議」討論通過。
- 七、依抵免作業程序,負責審查單位,須組成審查小組或系務會議,於學生申請時告知或公告審查日期,避免學生在不知的狀況下往返奔跑,引起不必要之爭擾。
- 八、農園系學分抵免,依授課老師意見為先,後經學校簽准,始可承認抵免學分。_農園系授課老師一覽_:請至 農園系網>> (上)學生專區>> 辦法表單 >> 新生入學資訊 中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