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教務處註冊組通知:111預研生第2階段開放申請

教務處註冊組  通知

受 文 者: 各系(所)

發文日期: 111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 屏科大教註字第字第1110740號
主旨:

本校「111學年度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第二階段申請作業,為配合碩士甄試報到及下學期修習碩士班課程等事宜,訂於111年11月17日至112年1月31日(第1學期結束)前受理學生申請,請惠予轉知本校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或錄取本校112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完成貴系(所、學位學程、專班)報到的學生,上網詳閲並下載申請表,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說明:
  • 一、 依本校「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辦理。
  • 二、 依本校「學則」第6條第2項規定「碩士生符合入學資格條件者,得依招生簡章內規定,申請提前一學期註冊入學,但其修業規定仍比照原招生學年度之入學新生。」,因此,申請提前於111-2學期入學並完成程序者,不須再申請為預研生。
  • 三、取得預研生資格學生必須於四年級(含)之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指取得預研生資格之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該預研生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但仍應提出申請作業)
  • 四、各系所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等規定業已公告於教務處網站,其網址111學年度預研生第二階段申請作業,各系所可將該網頁連至 貴系所網站,轉知學生於規定時程內送交 貴系(所、學位學程、專班)辦理審查。